一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U為10(12)kV的架空電力線路用銅芯、鋁芯、鋁合金芯交聯聚乙烯和高密度聚乙烯絕緣的架空電纜。
二、使用特性
1、額定電壓為 10(12)kV。
2、電纜的敷設溫度應不低于-20℃。
3、電纜導體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:
a.有承載線結構電纜由絕緣的長期允許工作溫度決定:
交聯聚乙烯絕緣 90℃
高密度聚乙烯絕緣 75℃
4、短路時(持續時間不超過5S)電纜的高溫度:
交聯聚乙烯絕緣 250℃
高密度聚乙烯絕緣 150℃
5、電纜的允許彎曲半徑
電纜的允許彎曲半徑應不小于電纜彎曲試驗用圓柱體直徑。單芯電纜為20(D+d)±5%,多芯電纜為15(D+d)±5%, D為試樣實際外徑,d為試樣導體的實際外徑。
三、交貨要求
1、電纜端頭應可靠密封,伸出盤外的電纜端頭應帶保護罩,伸出長度應不小于300mm。
2、電纜的交貨長度和允許短段電纜長度及數量由用戶和制造商協定。